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诬告陷害、恶意举报党员干部,十堰1人被捕,4人被刑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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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5日,聂某因涉嫌敲诈勒索党员干部被房县公安局刑事拘留,3月19日,被房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,同日执行逮捕。4月23日,方某、聂某、吕某等四人,因张贴大字报诽谤党员干部被行政拘留5至8日......
今年以来
因诬告陷害、恶意举报党员干部
房县已有5人被依法处置
其中
逮捕1人,行政拘留4人
据悉,2019年3月4日,聂某向领导发送短信举报,并扬言要向省市纪委监委举报干部违纪违规问题。经调查核实所反映问题不实。2018年7月26日,方某、聂某、吕某等四人在房县城关镇桃园社区路段贴大字报,反映村干部严重危害社会风气、败坏党风等违纪违法行为。经调查核实,反映问题不实。
事后,为消除不实举报的不良影响,解除被反映人工作和生活的困扰,房县纪委监委对受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,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澄清正名。
今年房县纪委监委出台《关于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行为处置暂行办法(试行)》,明确4大类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,并对诬告陷害人依纪依法进行分类处理,从制度层面建立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的常态化工作机制,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负责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。
该《办法》的出台
宣示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的同时
释放“让诬告者付出代价”的信号
积极营造风清气正
政治生态和良好干事创业的氛围
来源 | 湖北日报微信
编辑 | 杨坤 责编 | 静静 陈玉 终审 | 邓华
让诬告者付出代价